组织胺人免疫球蛋白制造及检定规程
资料来源: 本品系由人免疫球蛋白、磷酸组织胺(或盐酸组织胺)配制而成的冻干制剂,能刺激机体产生抗组织胺的抗体,从而消除内源性组织胺的致病作用。本品不含抗生素。 1 基本要求 1.1.1 设施与生产质量管理 按中国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》要求实施。厂房设施必须专用,不得与其他异种蛋白制剂混用。 1.1.2 原料及辅料 生产中所用的稀释剂、稳定剂、防腐剂、灭活剂、佐剂,及其他化工原料,其质量应符合现行《中国药典》或《中国生物制品主要原辅材料质控标准》的要求。 辅料品种与用量应当无害,不影响制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,并应对规定的检定方法无干扰。化工及食品原料作为原料时,必须制定符合药用要求的标准,并需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。 1.1.3 生产用水 生产用水源水应符合饮用水标准,纯化水、注射用水及灭菌注射用水应符合现行《中国药典》标准。 1.1.4 生产用器具 直接用于生产的金属或玻璃等器具,必须专用,并经过严格清洗及去热原质处理或灭菌处理。 2 制造 2.1 主要原料 人免疫球蛋白应符合现行版规程中《人免疫球蛋白制造及检定规程》要求。 2.2 半成品制备 2.2.1 配制 按每1ml含磷酸组织胺(或盐酸组织胺)0.075~0.25μg,人免疫球蛋白6mg,硫代硫酸钠(Na2S2O3·5H2O)8~30mg配制而成,冻干制剂可加入葡萄糖5mg。 2.2.2 配制好的原液应立即进行除菌过滤。除菌过滤前应调pH为6.6~7.4。澄清及除菌过滤,应使用无石棉的介质。 2.2.3 半成品检定 按3.1项进行。 2.3 成品制备 2.3.1 分批 应符合本版规程通则《生物制品分批规程》的有关规定。 2.3.2 分装及冻干 按本版规程通则《生物制品分装规程》进行.除菌过滤分装的制品应及时冻结。冻干过程制品温度不得超过35℃,真空封口。 2.3.3 规格 每支(瓶)人免疫球蛋白装量应不低于12mg。 2.3.4 包装 应符合本版规程通则《生物制品包装规程》的有关规定。 3 检定 3.1 半成品检定 3.1.1 蛋白质含量 应不低于6g/L。 3.1.3 pH值 按3.3.3.2项进行。 3.1.4 无菌检查 按本版规程通则《生物制品无菌试验规程》A项进行,应符合规定。 3.1.5 热原质检查 按本版规程通则《生物制品热原质试验规程》进行。注射剂量按家兔体重每1kg注射3ml,应符合规定。